民进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贵单位提出的提案很有价值和意义
关于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的提案,对于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很有意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对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是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
二、我市的实践探索和具体做法
我市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相关实践探索经验刊发在司法部《中国法治》进行推广,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建设。2017年,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天津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创新性地将落实普法责任制拓展到“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领域。从2018年到2021年间,聚焦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环节步骤和实施效果,先后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等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度体系,对于推进普法工作实效起到积极作用。
(二)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法治保障。为顺应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普法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2023年7月,我市出台《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9月施行,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首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省级地方立法。《条例》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主线贯穿法治宣传教育立法始终,形成构建普法新格局的重要制度设计,强调负有普法责任的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切实落实,有力保障了普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条例》的出台,为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立法提供了参考,司法部普法依法治理局赴天津专门调研,我市相关起草人员被纳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立法专班。
(三)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监督考核。2019年,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和提案提及的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均为全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对16个区、59个市级政府部门和42个市级党群组织的全覆盖,对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2023年绩效考核中,综合查阅资料、日常掌握、实地督导考核的情况,对30余个存在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市级部门扣分,体现了全市以考核促落实的推进力度。近年来,全市组织“七五”普法终期(2020年)、“八五”普法中期(2023年)总结验收等活动,通过实地察看、随机走访、电话询问、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加强普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四)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创新。持续组织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案例选推活动,引导各区、各部委办局结合职能探索普法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2023年共培育申报落实普法责任制优秀创新项目100余篇,十个项目被选推为优秀创新项目并通报宣传,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八五”普法以来,各区各部门持续打造“护银普法站”、“剪纸年画皮影戏普法宣传”、“千名人社干部进千企”、“祥说莹论”食品安全宣传、“津青小课堂”、“女子学堂”、“天津网络法治时间”等普法品牌,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着力做到五个强化。
(一)强化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和评估。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重点,推进普法内容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加强亮点经验总结宣传,推动各区、各部委办局及时查漏补缺、强化落实、整改提升,使普法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整体性普法工作的部署推进。联合市委宣传部出台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做好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等全市性重要工作的谋划部署。适时组织召开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出席,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做好重要工作的研究推进,切实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强化普法资源统筹利用。制定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明确重要节点宣传内容和责任单位,组织围绕“津门普法”主题,加强普法宣传产品的供给遴选。
(四)强化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加强与普法对象的交流互动,组织开展“您关注的问题 我宣讲的主题”系列微宣讲活动,打造一批精品普法“微课堂”。依托全市各级各类优质媒体资源,加强“短平快”类型普法产品的制作、遴选和供给,提升普法效果。
(五)强化考核监督。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公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绩效考核中,探索对照执法、管理、服务部门清单内容特点,适用更加灵活精准的考核细则。推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落实落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法普法。组织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注重通过评议团评议、社会投票等第三方评议方式,推动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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