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
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准确把握提案办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开展办理工作,有效推进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和实效。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政协一次、二次会议大会与闭会期间,市人民政府共承办市政协提案1794件,经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所提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已解决的1679件,占93.6%;被列为工作参考的102件,占5.7%;因条件不具备暂时难以解决的13件,占0.7%。这些提案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为促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了真知灼见,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贡献了积极力量,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市人民政府始终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全面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每年市“两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提案高质量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任务,从大会提案中研究确定市政府重点督办提案,目前已确定20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别牵头组织推动,切实解决了高质量开发西站“京津冀同城商务区”、推进全民健身、创新港口治理等一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发挥了重点督办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吸收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牢牢抓住办理重点,与政府重点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坚持提级办理,所有市政府重点督办提案均由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挂牌督办,市政府办公厅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各承办部门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研究采纳建议举措,切实把高水平意见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凝聚共识
始终将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重要环节并贯穿办理工作整个流程,建立“全过程、全覆盖”联系对接工作模式,坚决做到“先沟通再办件,沟通充分再回复”,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效果。严格落实“三走访”制度,做到全流程沟通联系。办前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提案的初衷诉求,共商解决问题的路径办法,提升办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办中主动汇报办理进度,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办理措施;办后及时反馈意见,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向委员汇报答复内容,征询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不足。
(三)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
健全完善交办、办理、答复、公开等各环节工作机制,确保把每一件提案办好、办实、办规范、办满意。一是注重办前分析。根据每件提案关注的行业领域,精准确定承办单位,科学提出交办依据,明确规定办理时限,分解细化重点任务。二是密切协同配合。主办、会办单位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具体承办责任人任务明确、知责尽责,形成横纵互通、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办考核。注重跟踪问效,在不同时间节点,采用电话提醒、下发通知、座谈交流、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督办,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同时,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保证复文质量。严把复文的政治关、政策关、体例关、文字关,充分吸收采纳委员提出的具体意见建议,形成结构严谨、内容详实、文字精准、针对性强的答复意见。五是做好宣传公开。积极宣传各承办单位与委员见面沟通、走访调研等活动和吸纳委员意见建议加强改进工作形成的经验亮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各承办单位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加强对办理成果的宣传,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结合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支持服务保障市政协委员从发展所需、人民所急和专业所长精准选题、务实建言,抓好重点督办提案的办理工作,在抓落实、促转化上下更大功夫,力争达到“办理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以高质量提案办理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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