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已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领域。2016年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后,2022年市发改委发文以物业行业诚信考评形式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同年,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水平认定方式也发生了变化。2022年,国家人社部将“物业管理师”纳入国家职业大典,但目前我市并未推广该职业的认定工作。物业行业相关行业规范、资质证书的缺位给行业人力资源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带来新挑战。
为此,建议:
一是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助力行业健康发展。当前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较为原则、宏观,缺乏系统、精细的配套性指导意见或规范性文件,造成社区具体事务无标准可依、执行尺度不一等情况。要促进物业服务回归高质量发展根基,行业需更加贴近客户服务需求,深入了解客户痛点与期望,定位服务标准。建议我市充分发挥发挥商协会作用,发布行业标准,并配套适应医院、写字楼、住宅等不同服务场景的服务规范,进一步推动物业行业标准化。同时加强行业考评,构建多元参与、综合评价、以评促进的评价工作体系,通过街道、社区、居民满意度测评建立“物业红黑榜”,奖优罚劣,引导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商业会作用,推动物业管理师认证工作。我市除了《物业项目经理上岗证》,目前对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没有一个标准化培训和考核。建议我市按照国家《职业大典》,推进物业管理师的认证工作,使物业行业服务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同时,公示具有资质的从业人员,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反馈机制,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行业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内部交流、政策协商和行业自律,引导物业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型,弥补市场服务供给主体的不足。
三是明确主体职责,创新监管模式,凝聚物业管理服务的共治合力。明确物业行业的具体职能,指导社区建立物业管理跨部门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基层治理“老大难”问题,推动“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服务进小区”。探索建立基层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制度,降低物业承担公共职能的成本,为物业持续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总结推广北京“街巷吹哨、部门报到”经验,下沉物业监管执法权,赋予街道对物业的统筹管理权。赋予业委会法人身份,探索将其归口至基层治理部门主管,完善业委会治理结构,建立业委会委员有偿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业委会信息公开、协商议事等工作指引和标准,开展示范性业委会培育和表彰行动,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总结地方“共同缔造”等社区治理经验,搭建“居民高阶参与、多方协同联动”议事协商机制,实现社区居民在项目谋划、准入、实施、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介入。
四是建立信用评价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市场化水平。2022年市发改委下发文件指出物业行业诚信考评工作时隔三年重新启动。目前该考评工作下放至各区,但各区情况不同、标准不一。建议以信用评价为抓手,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建立物业信用档案体系,实行“红黑榜”制度,以便政府和业主监督物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同时建立物业考评机制,由社区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情况,对物业信用低、群众投诉多、尽职履职不达标的物业上报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对存量物业问题实施跨部门的联合攻坚行动,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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