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星
天津“大城市、小农村”特征明显,发展都市型农业关键是围绕城市有限的“土地”做文章,实现空间复合利用和产业融合。这与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核心业务高度契合。为此,建议:
一、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天津市“十五五”规划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通过同步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改善和乡村产业等建设内容,统筹优化农村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集中连片,推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村一二三产的发展用地,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协调统一,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建议我市加快推进全域整治工作。统筹调动各级发改、规资、交通、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力量,在目标、政策、资源上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域层面的项目落地。在支持全域整治方面,农发行积累了“全域+特色产业”“全域+土地复垦”“全域+生态修复”等很多成功经验。我市可将全域整治纳入“十五五”规划,抓住政策性金融信贷资金保障供给的机会,同时鼓励每个涉农区至少落地一个全域整治项目,支持天津农发行为天津市全域整治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发挥政策性金融引领作用。
二、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引入产业融合发展是都市型农业发展的具体体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建地”)入市供应满足产业发展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引入产业对用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如武清、宝坻等区各大园区扩区、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均对用地有需求。建议我市加快开展集建地入市工作。集建地入市最大的优势是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产业投资方可获得权属清晰的集建地使用权证。农发行可积极匹配入市前拆迁、整理和入市后产业建设等所需资金,全程支持集建地开发利用,助力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市级层面应加强对各区推进集建地入市工作的整体规划指导,特别是非试点区要做好入市准备工作。要积极推进天津市农村集建地入市统一的交易规则和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市场监管服务以及宅基地盘活收益共享等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建设。另外,鼓励各级国企参与集建地前期整理和公开交易,尽量将权属清晰、规划统一的土地资源掌握在国企手中,可通过与村集体共同设立SPV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一般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或项目而设立的独立法律实体)等方式延伸链条与社会运营方合作,更大程度保护农民利益。
(发言人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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