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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我市中药创新产品临床应用支持力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12-30 11:04   来源:《天津政协》杂志     天津政协网 www.tjszx.gov.cn
 

  九三学社市委会

  近年来,我市中医药产业平稳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拥有天士力、津药达仁堂、红日药业等近20家规上企业。我市中药企业虽然接近或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但从总市值以及营收、净利润等数据看,与国内头部中药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建议:

  一、加大中药创新药临床应用支持力度

  一是借鉴北京市医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京医保发〔2025〕5号)、四川省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川卫药物食品函〔2025〕64号)等政策,出台我市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相关具体举措。例如,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直接纳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二是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等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优化医保支付政策,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三是对创新价值高但临床数据较少、实际证据不充分的药物,通过真实世界研究验证其临床价值的医疗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等。

  二、支持经二次开发且具有高水平循证医学证据的中药品种在临床中的应用

  一是建立专门的申报及评审机制,对经过二次开发且具有高水平循证医学证据的中药大品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品种建立目录。二是对进入目录的二次开发品种优先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并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推荐,争取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采购、单独议价等,提高医疗机构使用的积极性。三是鼓励我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优先合理配备目录中的品种并设定一定的采购占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二次开发中药品种的认知,促进合理用药。四是建立动态监测与反馈机制,收集临床使用数据和患者反馈信息,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目录,确保目录内的品种始终符合临床需求和质量标准,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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