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各类经营主体的更高期盼,围绕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出四点建议。
一、培育公平竞争的制度土壤。一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围绕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智能平台,建立市区两级联审机制,统一审查范围、细化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存量文件“应审尽审”,新增文件“依规必审”。三是健全公平竞争举报受理监督机制。完善公平竞争举报处理流程,加强对举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起涉公平竞争的举报都能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
二、破除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坚定不移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细化各类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审查标准,强化市区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协同配合,确保在标准把握和政策解释上保持一致,切实提升准入事项办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经营主体对政策执行的预期性。全面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查违规操控技术参数行为。升级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示功能,同步公开中标价格、技术得分明细、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各成员打分情况,确保过程公平、结果公开。
三、纵深推进市场化改革。一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重点规制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主体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或者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的不正当行为,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回归市场竞争本源。二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合规管理、行业依法自律,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研究制定反垄断合规指引,加大对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布倡议书或自律公约,呼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共同构建多方共赢的良好生态,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四、充分尊重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进一步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的办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迁移服务模式,为企业迁移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对于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允许其先行迁移,后续再补充完成税务清算等事项,切实消除迁移障碍,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发言人系市政协委员、副秘书长(兼),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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