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属于能源输入型、消费型城市,对外部能源依赖程度较高(“十三五”末净外受电占23.4%);非化石能源占比较低(“十三五”末为6.5%),且大规模开发潜力不足;持续减煤空间收窄,天然气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无论是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保障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安全供给、提高外购绿电比重等,都亟需突破行政区域限制,通过京津冀能源协同寻找更佳解决方案。
为此,建议:
一、协同开发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规模
一是协同打造京津冀清洁能源供给基地。推进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共同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氨)、氢燃料电池生产推广等,推动构建电氢(氨)能源体系,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品种和规模。
二是协同拓宽可再生能源消纳途径。严格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优先支持区域内可再生能源上网、消纳。
三是加大省际间绿色电力交易。支撑实现我市2025年外受电中绿电比重达到30%的目标。
二、协同推进能源技术创新,合力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一是集中开展战略先导性技术协同攻关。在煤层气开发利用、油气高效开发、特高压输电、大规模间歇式发电并网、智能电网等领域,部署一批战略先导性前沿技术项目集中攻关,突破制约能源发展的“卡脖子”技术。
二是合力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攻关超临界燃煤发电、高能量密度储能等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光热发电、特高压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等技术。
三是协同加快氢能及储能技术创新。聚焦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核心技术,兼顾氢能应用产业的关联技术研发,促进其多元化与融合发展。
三、统筹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多向安全灵活保障格局
一是加强电力设施一体化建设,打造区域坚强输电网络。优化区域电源电网布局,共同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500千伏骨干网络建设。共同建立可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区域电力系统,提升电网“多方向、多来源、多元化”受电能力。
二是强化油气安全保障,建设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统筹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打造区域油气枢纽,提升互联互通互济能力。加强燃气调峰能力,建立气源保障统一协调机制,制定区域能源综合应急预案,提升清洁替代能源保供支撑能力。
三是提升灵活调节能力,构建高效智慧能源系统。提高电源侧、电网侧“储”和“调”的能力,共同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探索推广共享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可灵活调节的电源。协同建设京津冀能源互联网云平台,联通大电网、局域网、微电网,构建智慧电网系统,实现区域能源系统协同管控、精准供电、安全供电和分布式能源友好消纳。
四、共同推进能源体制革命,构建良好市场机制
一是完善区域能源市场协同机制。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交易,探索分布式电站向区域用户直接售电模式。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扩大绿电交易规模。
二是研究设立“京津冀能源发展基金”。部分由国家和三地共同出资,部分按照零售电力价格的合理比例直接提取,部分来自公用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专门捐款。基金可用于提供低息融资,支持区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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