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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

天津市政协的工作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厅、研究室、委员学习和联络室、专门委员会。

(一)办公厅

办公厅主要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等市政协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的决议、决定。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市政协委员人事调整相关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日常事务工作。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市政协督促检查工作。值班接待、信访接待以及市政协机关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机关日常文书的处理、档案管理、文件管理、机要保密和印章管理等工作。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事项。

办公厅设8个处室,分别是党建工作处、秘书处、会议处、值班接待处、干部处、行政处、技术处、老干部处。

(二)研究室

研究室主要负责:起草或审修市政协主要领导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的讲话提纲,起草或审修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及有关政协工作的主要文件。推动市政协专题调研工作开展,按市政协领导要求参与重要课题调研活动。做好市政协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办好市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编辑市政协会刊《天津政协》。市政协重要工作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推动市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承办政协理论与实践相关课题研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年鉴》和《天津年鉴》中天津市政协章节内容的编写。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事项。

研究室设3个处室:综合处、宣传处、理论调研处。

(三)委员学习和联络室

委员学习和联络室主要负责:依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有计划安排好市政协委员经常性学习活动,组织和推动市政协委员自觉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做好界别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界别调研,对改进界别工作提出建议。做好老委员联络服务工作。联系市政协委员,了解和掌握市政协委员基本信息和履行职责动态变化情况,为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做好市政协常委和委员视察考察工作;协助做好委员信访接待工作。联系服务区政协相关工作。协助组织住津全国政协委员闭会期间的活动;负责住津全国政协常委、委员赴京出席会议的联络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协领导交办事项。

委员学习和联络室设4个处室:学习处、界别服务处、老委员处、联络处(书画工作联络处)。

(四)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依托,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市十五届政协10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医疗卫生体育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政协天津市委员会机关根据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处,为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服务保障。

另有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市政协文史馆),为市政协办公厅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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